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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6人荣获“山西省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12月27日,山西省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太原召开。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徐广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纯,省政协副主席闫晨曦出席会议。 “山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是由山西省委统战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综合评价、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所在企业和市级范围两级公示、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查上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进行推荐。 徐广国指出,民营经济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支持服务,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水平,形成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质升级,持续做大做强做优民营经济。希望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弘扬新时代晋商精神,坚守诚实守信之魂、迸发开拓进取之力、传承和衷共济之义、秉持务实经营之本、永葆经世济民之心,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建功立业。 此次表彰大会上,忻州市胡大为等6名民营企业家荣获“山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本次受到表彰的6名同志,是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代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时代风范,展示了全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无限生机。
忻州市荣获“山西省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人员名单 胡大为 山西天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福田 河曲县丰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世华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钟晓 山西旭泰北方酿酒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艳香 忻州汇都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菲 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 (部机关五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