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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市政府研究确认了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现予以公布

  1.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市档案局

  3.市国家保密局

  4.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5.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7.市新闻出版局

  忻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市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审查,经市政府确认后, 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予以更新。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17

  

 

发布时间:2021-01-08 10:09:48 来源: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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